運城工程預算與施工方案要相互統一,施工方案是預算編制的必要依據,預算反過來又指導調整施工方案,兩者是相互聯系的統一體,不可分離編制。施工方案的編制應考慮在滿足施工要求的前提下,盡量使報價的水平接近市場的總體水平。在編制時,要多考慮幾個可行的方案,然后對各個方案分別進行技術經濟分析,選擇其中造價完善、造價經濟、造價合理的方案,同時考慮其它投標人會采用類似施工方法的可能性,通過比較獲得造價后的方案。在投標中,不能出現一些偏離市場一般做法的獨特施工方案,這樣的方案在市場競爭中是行不通的。將部分費用的項目抽取歸類于預備費用中時,在進行清單其他項目的單價分析時,要將該部分的費用正確選擇定額及費用標準。在編制預算的時候,一定要以行業定額為依據進行,由于定額是結合各行業、各地區工程特點,經專家測定、歸納總結出來的,具有綜合考慮工、料、機消耗水平的特點,是本行業或地區工程造價測定的法定性依據。在選定定額以后,就需要確定有關的費用,費用的選定也要根據當地的有關文件規定進行選取,不宜隨意增減費用項目。特別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招標文件的清單已扣除,否則會造成該項費用的重復計算,虛增造價。
借鑒國際先進管理辦法,將定額改"定"為"活",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求,定價因素中的價、費全部放開,定額的作用不再是指令性標準而是指導性依據,作為 或基建單位預測、控制運城工程預算的參考。競爭性的費率。將施工管理費利潤、遠地施工增加費由法定指令性費率轉變為競爭性費率,以促進施工企業改善經營管理水平,降低工程成本。"量"、"價"分離。定額消耗是科學測算得出的。目前應作為 和部門的法規。人、機、料的價格要與消耗量相分離,以指導價實行動態管理實物消耗量與施工手段消耗量分離。定額規定實物消耗量是統一的、不變的,而施工手段消耗量是不同施工企業充分發揮自身技術、管理水平,在市場競爭中的體現。原材料的費用和運雜費、采保費分離。材料原價可綜合計取,運雜費和采保費因企業而異施工現場發生費與企業經營費分離。調整費用定額中的項目,其實直接費屬現場費用,間接為企業經營費、兩費分離有利于企業經營機制的轉變。工程項目投資決策階段審計的主要文件資料包括工程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工程主管部門的立項報告、資金來源報告、國土部門的運城工程預算用地許可證、運城工程預算項目報建資料和設計任務書等。審計時,應重點審查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包括立項的理由、建設規模、建設方案、環境保護、城市規劃、社會和經濟效益的預測是否合理等;審核建設資金的來源渠道是否合法和到位,是否有多報、瞞報、出具假證等情況;審核建設單位編報的工程設計任務書的設計規模與工程行政管理部門、投資主管部門批準的計劃投資規模是否一致,防止建設單位擅自擴大建設規模,增加運城工程預算。
審計法規體系是與審計有關的各項法律、條例、細則的整合,作為審計的基本依據,審計法規體系的完整度影響審計效率和質量。審計在運城工程預算中忽視審計法規的制定和調整,導致審計法規體系不完整,對審計對象的辨別無據可依,審計資源配置不合理,審計人員無法順利開展工作。目前對建筑運城工程預算的理論和實踐尚未成熟,還未建立起針對建筑行業的一整套審計法規體系,審計思路落后,部分審計手段陳舊,不符合現行審計要求,在面對復雜問題時無法有效地分析和解決。要杜絕審計過程中審計人員徇私枉法、濫用職權等情況,需要健全的審計法規體系。然而我國建筑運城工程預算尚未具備完善的規則體系,削弱了審計報告的權威性。審計信息化運城工程預算是新時期審計工作發展的根本要求,要緩解審計人力不足矛盾,提高審計質量,就必須審計信息化水平。我國建筑運城工程預算仍停留在手工審計階段,電算化審計進展緩慢,硬件配置滯后,沒有確立電子數據審計查詢、分析、取證和保密制度,在審計資源共享上還沒有制定統一的標準。審計在審計信息化運城工程預算中具有樞紐作用,但部分建筑企業未完成與審計的網絡對接,信息互通不暢,網絡輔助審計效率低下,無法有效規避審計風險。除此以外,建筑運城工程預算隊伍的整體素質不高,人員結構存在老齡化傾向,審計人員的計算機、會計電算化等知識匱乏,工作能力薄弱,無法滿足審計工作開展的要求。
建筑運城工程預算內容煩瑣、涉及面廣、利益關系復雜,僅憑事后審計難以對整個項目流程進行妥善監管,對此應擴大非現場審計規模,發揮審計資源的集約化優勢,重視事中和事后審計,搭建節點動態調整的全過程審計平臺。要以監測、透明治理為目標設計平臺功能,確保平臺擁有較廣的輻射面和完整的閉環管理架構,依托平臺實現審計工作常態化。為 限度發揮審計作用,應建立風險導向的審計技術模型,對建筑企業的委托審計動機、經營狀況、財務情況、項目可行性等內容進行風險評估,按照風險層級做到合理把控,將預期風險損失控制在 程度內。審計法制化是審計規范化的前提,在審計法律法規不斷完善的背景下,我國的審計法制事業取得顯著成果,但審計內部審計法制運城工程預算仍顯滯后。對此要加強建筑企業與審計的接洽,一方面,大力宣傳建筑運城工程預算的重要性,讓建筑企業改變對審計工作的固有認知,開放內部審計渠道,主動配合審計工作;另一方面,審計應結合建筑行業特點制定內部審計的技術規范、操作規范、道德準則等,健全審計法規體系,為建筑運城工程預算人員提供細則指導,使其在降低錯誤率的同時自覺規范自己的思想行為。爭取實現信息化和數字化,能大大建筑行業的生產工作效率[2]。要加快普及信息化審計手段,首先在硬件上增加資金投入,采購新的計算機及其配套設備,夯實硬件基礎;其次,推進局域網和審計資料數據庫運城工程預算,加強對審計人員的技術培訓,對在崗人員進行運城工程預算、招投標、工程結算、投資效益等方面的繼續教育; 建筑企業要加緊與審計的聯網,引進計算機審計軟件,借助嵌入的審計程序對網絡數據處理高風險環節進行實時監控,還可以打造遠程會議視頻系統,定期與審計專家就審計重難點問題進行商討。審計信息化意味著網絡性將對審計質量產生重大影響,要從制度制約和技術防護兩個角度強化系統管控,維護審計結果的公正客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