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標準包括烏蘭察布大地測量建筑資質、烏蘭察布測繪航空攝影資質、烏蘭察布攝影測量建筑資質與烏蘭察布遙感資質、烏蘭察布地理信息系統工程資質、烏蘭察布工程測量建筑資質資質、烏蘭察布不動產測繪資質、烏蘭察布海洋測繪資質、烏蘭察布地圖編制資質、烏蘭察布導航電子地圖制作資質、烏蘭察布互聯網地圖服務資質。 本標準中各專業范圍劃分為若干專業子項。 二、凡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同時達到通用標準和相應的專業標準要求。 三、本標準中的作業限額是指承擔測繪項目的 限量。 四、本標準中的定量考核標準是指 限量。 五、省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本地實際情況,適當調整各專業標準中乙、丙、丁級的人員規模、儀器設備數量要求。調整后的地方標準,不得高于本標準的高一等級考核條件,也不得低于本標準的低一等級考核條件,不得修改專業范圍及專業子項、考核指標和作業限額,不得突破通用標準的規定。調整后的標準應當報送 測繪地理信息局備案。
申請烏蘭察布建筑資質的條件: 1、在烏蘭察布建筑資質以前,企業要先有工商局注冊的公司營業執照、企業章程等文件; 2、企業還需要準備申請資質標準的人員,比如建造師、崗位技術人員的數量、學歷、專業等要符合要求; 3、企業在申請烏蘭察布建筑資質的時候,只能從 等級的烏蘭察布建筑資質開始,就是只能三級烏蘭察布建筑資質。如果企業以后想要承包更大的工程項目,可以一步一步的升級; 4、每個地區的烏蘭察布建筑資質都會受到當地政策的影響,本身存在不確定性,因此企業 了解清楚政策以后再。
67590 烏蘭察布建筑裝飾工程設計專項資質流程(京城集團) <烏蘭察布>建筑資質京城建業烏蘭察布機電工程建筑資質項目是指設備、管道、線路等不同規格、型號、性能、材料的有機組合,按照一定的工藝和方法滿足使用功能要求的項目。 礦業實踐包括礦業工程建筑資質管理和實踐、烏蘭察布礦業工程建筑資質技術、烏蘭察布工程建筑資質測量和工程建筑資質地質、烏蘭察布礦山地下施工測量的重要工作內容和要求、烏蘭察布礦山工程建筑資質地質和水文地質等。 烏蘭察布水利水電實踐包括工程建筑資質施工、烏蘭察布水利水電工程建筑資質法規、水利水電工程建筑資質施工強制性標準、一級施工人員(水利水電工程建筑資質)注冊執業管理規定及相關內容。 市政公共工程建筑資質技術部分為核心,涉及道路、橋梁、軌道、水處理場、管道、垃圾填埋場、監測測量七個專業方向。 港口與航道實踐包括港口和航道工程建筑資質技術、港口和航道工程建筑資質專業技術、港口和航道工程建筑資質的水文和氣象、潮汐和設計潮位等。 通信與廣播電視通信與廣播電視實踐包括通信與廣播電視工程建筑資質技術。 通信與廣播電視工程建筑資質專業技術、通信網絡、現代通信網絡及其發展趨勢、核心網絡、接入網絡等。 民航機場民航專業技術知識部分主要包括民航機場功能組成、機場道路工程建筑資質、空管工程建筑資質、弱電工程建筑資質、目視助航工程建筑資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