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實驗室認可15189申請方式專注細節更放心
更新時間:2025-01-17 17:33:56 瀏覽次數:5 公司名稱:北京 海納德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產品參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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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價格 | 202 |
發貨期限 | 電議 |
供貨總量 | 電議 |
運費說明 | 電議 |
品牌 | CMA及CNAS |
服務目標 | 短期一次性取證 |
咨詢方式 | 現場+遠程 |
咨詢地區 | 全國 |
咨詢范圍 | CMA及CNAS指導 |
海納德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于2018年在湖北武漢工商局注冊成立,注冊資本為500(萬元),在公司發展壯大的4年里,我們始終為客戶提供好的 湖北武漢實驗室資質認可產品和技術支持、健全的售后服務,我公司主要經營 湖北武漢實驗室資質認可,我們有好的產品和專業的銷售和技術團隊,如果您對我公司的 湖北武漢實驗室資質認可產品服務有興趣,期待您在線留言或者來電咨詢.
實驗室認可是由中國合格評定 認可委會員(英文簡稱CNAS)對檢測/校準實驗室及其人員有能力進行規定類型的檢測/校準所給予的正式承認。實驗室認可有何意義?中實博遠結合十多年的咨詢經驗,以實際案例進行詳解,深入剖析實驗室認可在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中所發揮的重要作用。
案例一:原材料不合格,退還是不退?
筆者在十年前被聘請去一家建筑材料公司進行實驗室調研,當時該實驗室確實存在著管理不規范的問題。實驗室主任提到:“決心建立實驗室認可管理體系,是因為實驗室管理的不規范而引發了很多質量風險。近期企業采購的一車原料被實驗室抽檢出不合格,但實驗室卻在退不退貨的問題上犯了難。退,實驗室不確定自身的檢測手段是否準確可靠,如果檢測數據有問題,豈不是冤枉了供應商?對合作關系非常不利;不退,如果是原料有問題會直接導致成品的質量缺陷,給企業帶來經濟與名譽損失?!币荒曛螅瑢嶒炇以谖夜镜淖稍冎笇峦ㄟ^了實驗室認可,對“人機料法環測抽樣”各個環節進行了嚴格的控制,保證了檢測數據的準確性,對抽檢出的不合格原材料有了底氣說“不”。
實驗室認可的核心意義在于能夠提高實驗室的管理水平與技術能力。
案例二:檢測報告不被承認,怎么辦?
某食品企業實驗室在對生產車間委托檢測的樣品中,檢測出部分參數不合格。但車間主任不承認實驗室的檢測報告,認為實驗室無法證明自身的檢測數據準確可靠。這一事件導致了企業質量管理的矛盾與糾紛。公司管理層決心規范質量管理,于是在建立實驗室認可管理體系一年后順利通過了 認可,取得了實驗室認可。實驗室嚴格按照管理體系規范化運作,每份報告都加蓋了認可標識,檢測報告得到了企業領導及各個部門的承認,類似事件再沒有出現過。
案例三:出口產品檢測報告沒有CNAS標識,被擋在國門之內。
某皮具生產企業來電尋求幫助,出口非洲的皮具因檢測報告沒有實驗室認可標識,不能靠岸卸貨,所有貨物只能原路返回。企業不但承擔了高額的運輸費用,并且還賠付了客戶的交貨逾期違約金。近十年以來,中實博遠經常接到類似咨詢,并積極協助各類企業完善其實驗室管理,指導其順利通過實驗室認可評審,為企業產品出口打開通路。
我國認可機構CNAS與全球75個經濟體89個認可機構簽訂了互認協議,通過CNAS認可的實驗室所出具的檢測報可同時加蓋CNAS與國際互認章,被全球所承認。這類報告成為國際間互認產品質量的合格證。
案例四:甲級資質沒辦下來,就差實驗室認可了。
國土資源部在相關的紅頭文件中規定了申請相關甲級資質的必要條件之一,需要有實驗室認可資質。我國很多政策法規都明確提出實驗室認可的要求,同時政府與企業的招標要求也越來越多的提出投標方應取得實驗室認可。實驗室認可雖是自愿性原則,卻也逐漸成為我國相關政策法規中的強制要求,其重要性被廣泛認可。
案例五:企業通過了ISO9001質量體系認證,其實驗室還需要通過實驗室認可嗎?
某生產汽車零部件企業通過ISO9001等認證已經有十多年,但在接受整車廠商審核時被要求實驗室需要通過實驗室認可。企業通過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這僅是證明生產過程得到了保證,而并不能證明產品質量是合格的。實驗室通過了 認可后,能夠通過完善的檢測手段控制不合格產品流向市場,有力的證明企業具備有效的、過硬的質量保證能力。所以,很多企業在對供應商審核時,都要求供應商具有通過實驗室認可的實驗室,這樣才能保證采購產品的質量。
案例六:實驗室在企業地位低、實驗室人員沒自怎么辦?
某鋼鐵生產企業實驗室主任報怨,實驗室在企業中地位較低,沒有話語權,實驗室人員普遍沒有自。在如何提高實驗室地位、樹立實驗室人員自問題上,實驗室主任選擇通過實驗室認可方式來尋找突破。通過實驗室認可,實驗室儀器設備、環境設施等硬件得到了進一步,管理水平與技術能力等軟件建設方面也有了質的飛躍。當企業其他部門對檢測報告提出質疑時,實驗室對檢測數據的準確性更加有了底氣。實驗室嚴格的管理水平和過硬的技術能力得到了認可機構、評審專家、客戶、企業領導等各界的肯定,實驗室在企業中的地位不斷提高,人員的自心也越來越強,檢測工作開展得有聲有色,帶動整個企業革新氣象,有力地推動了企業科學發展。
案例七:如何避免檢測資源浪費?
某第三方檢測實驗室在進行化學檢測時發現數據異常,懷疑是儀器出了故障。于是高薪聘請技術人員進行維修,結果設備并無故障,而是標準物質失效造成的。后經分析,可能因某次停電事故引起儲存標準物質的冰箱冷藏室溫度升高,物品管理員沒有識別潛在風險,未及時對標準物質進行核查,導致自停電事故后近1個月的檢測數據可靠性存疑需要追溯。該實驗室召回了多份報告,對該項目進行復檢,并對客戶進行了賠償。
類似以上檢測資源的浪費和風險控制的不嚴謹,還普遍存在于實驗室檢測活動的各個環節,包括:人(檢測人員)、機(檢測用儀器設備)、料(檢測用標準物質、試劑、溶劑、耗材等)、法(檢測方法)、環(檢測環境)、測(測量的溯源性)、抽(抽樣)、樣(樣品儲存制備)。哪個因素出了問題,都會影響到檢測結果的質量。管理上的一個小小的疏忽,也會造成嚴重的經濟和聲譽損失。
要從根本上避免這些問題的發生,實驗室必須規范運行認可管理體系,對各個環節進行有效控制,并不斷改進體系,提高管理水平和技術能力,達到節約成本,提質增效的目的。
案例八:實驗室認可直接帶來經濟效益。
某機械企業在近兩年的投標中,都被招標方要求提供實驗室認可,否則沒有投標資格。該企業因為沒有通過實驗室認可,在錯失數次投標機會后,經過一年時間的體系運行,順利取得了實驗室認可,并在之后的投標中一舉中標。實驗室認可為該企業直接帶來了可觀的經濟效益。
類似案例普遍存在于第三方檢測市場。客戶在委托測試時,首先選擇資質全的檢測機構,尤其具備實驗室認可資質的機構會被優先選擇。實驗室認可成為了檢測行業的“高富帥”,得到了越來越多的客戶的青睞。
綜合以上案例,可以概括實驗室認可在如下方面都著至關重要的意義:
一、實驗室認可能夠提高實驗室管理水平與技術能力;
二、實驗室認可使得檢測報告被正式承認;
三、實驗室認可為產品出口打開通路;
四、 對實驗室認可越來越重視,已經把實驗室認可要求寫入政策法規,成為相關行政許可的強制性要求;
五、企業通過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也應通過實驗室認可來證明其產品質量。
六、實驗室認可能夠提高驗室地位,增加實驗室人員的自;
七、實驗室認可能夠節約成本,提質增效;
八、實驗室認可能夠提高市場競爭力和占有率,從而增加經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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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帖】十大檢測室人員資質要求
檢測是一項非常專業的工作,因此不同的檢測實驗室對檢測人員的資質要求也是不同的。本文匯總了各類檢測實驗室對檢測人員資質的要求,供大家參考。
實驗室認可通用要求
實驗室管理者應確保所有操作專門設備、從事檢測和/或校準、評價結果、簽署檢測報告和校準的人員的能力。當使用在培員工時,應對其安排適當的監督。對從事特定工作的人員,應按要求根據相應的教育、培訓、經驗和/或可證明的技能進行資格確認。
注:
(1)某些技術領域(如無損檢測)可能要求從事某些工作的人員持有個人資格,實驗室有責任滿足這些指定人員持證上崗的要求。人員持證上崗的要求可能是法定的、特殊技術領域標準包含的,或是客戶要求的。
(2)對檢測報告所含意見和解釋負責的人員,除了具備相應的資格、培訓、經驗以及所進行的檢測方面的充分知識外,還需具有:
——用于制造被檢測物品、材料、產品等的相關技術知識、已使用或擬使用方法的知識,以及在使用過程中可能出現的缺陷或降級等方面的知識;
——法規和標準中闡明的通用要求的知識;
——對物品、材料和產品等正常使用中發現的偏離所產生影響程度的了解。
實驗室資質認定的通用要求
實驗室應有與其從事檢測和/或校準活動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實驗室應使用正式人員或合同制人員。使用合同制人員及其他的技術人員及關鍵支持人員時,實驗室應確保這些人員勝任工作且受到監督,并按照實驗室管理體系要求工作。
對所有從事抽樣、檢測和/或校準、簽發檢測/校準報告以及操作設備等工作的人員,應按要求根據相應的教育、培訓、經驗和/或可證明的技能進行資格確認并持證上崗。從事特殊產品的檢測和/或校準活動的實驗室,其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還應符合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要求。
實驗室技術主管、授權簽字人應具有工程師以上(含工程師)技術職稱,熟悉業務,經考核合格。(此條為強制要求)
依法設置和依法授權的質量監督檢驗機構,其授權簽字人應具有工程師以上(含工程師)技術職稱,熟悉業務,在本專業領域從業3年以上。(此條為強制要求)
1醫學實驗室
(1)實驗室管理層應有組織規劃、人事政策和規定了所有人員資格及職責的職務說明。
(2)實驗室管理層應維持全部人員相關的教育背景、專業資格、培訓、經驗及能力記錄,相關人員應隨時可利用有關息,包括:
(a)或執照(需要時);
(b)以前的工作資料;
(c)職務說明;
(d)繼續教育及業績記錄;
(e)能力評估;
(f)對不良事件或事故報告的特別規定。
其他與被授權者個人有關的記錄可包括職業危害暴露記錄和免疫狀態記錄。
3.實驗室應由負管理責任且有能力對實驗室所提供服務負責的一人或多人領導。
注:
此處的能力應理解為有基礎教育,研究生教育,繼續教育,以及若干年的醫學實驗室培訓或工作經驗的背景。
2生物檢測實驗室
實驗室使用人員時,應考慮以下條件:
a)有顏色視覺障礙的人員不能執行某些涉及到辨色的試驗。
b)實驗室人員應熟悉生物檢測操作知識和消毒知識。
c)實驗室應對在培人員實施有效監督。
d)實驗室應對新員工進行檢測技能的培訓,對新員工的檢測技能進行確認。
3化學檢測實驗室
(1)實驗室授權簽字人應具有化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并具有三年以上相關技術工作經歷。如果不具備上述條件,應具有足夠的化學相關領域檢測工作經歷(至少十年)。
(2)實驗室人員應接受有關化學和防護、救護知識的培訓。關鍵檢測人員(熟悉各項檢測方法、程序、目的和結果評價的人員)應掌握化學分析測量不確定度評價的方法。
4電氣檢測實驗室
(1)實驗室所有操作專門設備、從事檢測、評價結果、簽署檢測報告的人員應具有相應的電氣檢測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
(2)內部培訓管理程序應包含離開固定設施、場所或在相關的臨時或移動設施中進行工作的人員。
(3)對離開固定設施、場所或在相關的臨時或移動設施中進行工作的人員也應受到足夠的監督。
5醫療器械檢測實驗室
對所有醫療器械檢測實驗室的特定要求:
——實驗室應確保所有與檢測質量有關的人員受過醫療器械相關法律、法規的培訓;
——實驗室應確保所有在特殊環境條件下臨時工作的人員接受必要的培訓或在技術監督人員的監督下工作;
——若人員與檢測樣品的接觸會影響樣品的質量,則實驗室應建立并保持對檢測人員的、清潔和服裝的要求,并形成文件;
——承擔對醫療器械或附件性能檢測的人員,應能按規定程序判定所檢測醫療器械有關的危害(例如:能量危害,生物學危害,環境危害,有關器械使用的危害,以及由功能失效、維護及老化引起的危害等),并有評估其風險的能力;有關人員能夠正確出具風險評估報告、進行風險評估評審。
6汽車、摩托車檢測實驗室
對所有汽車和摩托車檢測實驗室的特殊要求:從事道路試驗的駕駛人員必須獲得法定駕駛證。
7無損檢測實驗室
對技術監督人員和檢測工作人員的任職要求如下:
——技術監督人員:
①應具有無損檢測技術的專門知識和經驗;并具有射線或超聲探傷Ⅲ級人員的資格;
②應具有熟悉的有關材料性能、檢測過程和工作環境要求的知識;
③應具有整理分析有關無損檢測數據和結果的經驗和能力;
④應具有使用有關標準的經驗和依據相關標準編制作業指導書的能力;
⑤應具有提出終的、嚴謹的檢測報告的能力;
⑥應具有完成無損檢測和監測工作質量的能力。
——授權簽字人:
當授權簽字人僅對射線或超聲探傷的檢測項目負責時,其資格應滿足射線或超聲探傷Ⅲ級人員的資格;當授權簽字人僅對磁粉或滲透檢測項目負責時,其資格應滿足磁粉或滲透Ⅱ級人員的資格;
當授權簽字人對無損檢測總報告負責時,必須滿足上述技術監督人員條款中對人員的全部要求。
——檢測工作人員:
①應具有無損檢測Ⅱ級人員的資格;
②應具有進行無損檢測的經驗;
③應具有使用有關標準的經驗和根據具體的要求應用合適的標準的能力;
④應具有整理分析無損檢測數據和結果的經驗和能力;
⑤應具有保持工作記錄和編制常規報告的能力。
8玩具檢測實驗室
培訓
a)為獲得準確可靠試驗結果,應確保從事本領域檢測的人員獲得充足的培訓,并且培訓應持續進行以使操作者的技術能力持續符合標準的要求。
b)沒有檢測經歷的操作者應進行以下內容的嚴格的培訓:工作流程、試驗目的;不同標準的要求;試驗程序、儀器設備使用和相關檢測技巧;每個試驗的關鍵點;樣品識別;結果報告和記錄;儀器校準和維護核查的重要性;試驗結果的判定。
c)檢測人員正式授權上崗前,必須進行考核,該考核包括理論和現場操作考核,考核項必須覆蓋計劃授權檢測范圍有關標準的全部項目,完全通過后才可正式授權上崗。
9紡織品檢測實驗室
從事檢測工作的人員在上崗前需進行培訓、考核,獲得資格。羊絨、羊毛手排長度、棉花手扯長度、化學纖維中斷法線密度測定、化學纖維長度、羽毛羽絨、異味的評定等檢測工作操作技巧性強,從事此項目檢測工作的人員需有二年以上的實際操作經歷,方可獨立開展檢測工作。
三個月以上未從事紡織手工操作和目光評定的檢測工作人員,必須經過目光校對。
同樣時期未從事過紡織手工操作和目光評定檢測工作的人員,必須經過操作比對,經評定合格后方能重新從事上述項目的檢測工作實驗室應制定目光校對和操作比對計劃,保證從事檢測工作的人員定期進行目光校對與操作比對,以穩定、統一檢測目光與操作。
10金屬材料檢測實驗室
從事取樣和制樣的工作人員應經過培訓,制樣人員還須有相應工種技能培訓證明并經崗位培訓合格。
化學分析和物理檢測等相應崗位的技術管理者應有能力和權利保障對檢測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監督,對檢測結果進行評價并簽發檢測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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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質認定/計量認證范圍
1、首次申請
本行政區域內依法設立或注冊的、從事向社會出具具有證明作用數據和結果的檢驗檢測機構。
2、 延續
延續須在資質認定有效期屆滿3個月前向發證部門提出申請,未按規定期限提出申請的,按首次申請。
3、擴項
在資質認定有效期內,增加檢測項目范圍、增加檢測方法標準(含標準變更中檢測方法的實質改變)、新增檢驗檢測機構工作場所的,按擴項。對于符合延續申請條件的,擴項申請應與延續申請一并。
4、實驗室名稱變更、原地址變更
在有效期內,檢驗檢測機構人員、設施、設備和管理體系等基本條件及檢驗檢測能力均無變化,僅原檢驗檢測機構注冊名稱或原地址名稱變更,18位統一社會用代碼不變,應自新名稱正式注冊后30日內名稱變更;因轉制、重組、合并等原因檢驗檢測機構條件發生重大變化,且重新注冊檢驗檢測機構的按首次申請。
5、工作場所遷址
在資質認定有效期內,檢驗檢測機構人員、設施、設備和管理體系等基本條件、檢驗檢測能力以及法律地位均無本質變化,僅工作場所遷址,應自工作場所遷址后正式對外開展檢驗檢測業務之前申請變更。
6、執行標準變更
在資質認定有效期內,資質認定所依據的標準僅年號/編號變更,標準所涉及的檢驗檢測方法和有關內容無實質性變化,機構檢驗檢測能力不受任何影響的情況,應執行標準變更;若標準的實質性內容發生較大變化,足以影響機構現有的檢驗檢測能力和限制范圍的,應按擴項。
7、補領
補領是指被許可人的資質認定在有效期內丟失或者損毀,申請補發或者換取新。
8、減項
減項是指在資質認定有效期內被許可人因各種原因不能正常開展已經許可的檢驗檢測項目,主動申請核減許可項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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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要求| CL01:2018版與2006版差異對照比較
發布者:中國認可發布時間:2018-05-23 閱讀:58
01
CNAS-CL01:2018
標題 6.1 總則
條款號 6.1
6.1 總則
實驗室應獲得管理和實施實驗室活動所需的人員、設施、設備、系統及支持服務。
CNAS-CL01:2006
無
差異分析:新條款。
02
CNAS-CL01:2018
標題 6.2 人員
條款號 6.2.1
6.2.1 所有可能影響實驗室活動的人員,無論是內部人員還是外部人員,應行為公正、有能力、并按照實驗室管理體系要求工作。
CNAS-CL01:2006
條款號 5.2.3
5.2.3 實驗室應使用長期雇傭人員或簽約人員。在使用簽約人員及其他的技術人員及關鍵支持人員時,實驗室應確保這些人員是勝任的且受到監督,并按照實驗室管理體系要求工作。
差異分析:
1. 不再區別在培員工、長期雇傭人員或簽約人員,全部納入“所有可能影響實驗室活動的人員,無論是內部人員還是外部人員”;
2. 對人員監督放入6.2.5中;
3. 增加了人員“應行為公正”的要求。
03
CNAS-CL01:2018
標題 6.2 人員
條款號 6.2.2
6.2.2 實驗室應將影響實驗室活動結果的各職能的能力要求制定成文件,包括對教育、資格、培訓、技術知識、技能和經驗的要求。
CNAS-CL01:2006
條款號 5.2.1
5.2.1 實驗室管理者應確保所有操作專門設備、從事檢測和/或校準、評價結果、簽署檢測報告和校準的人員的能力。當使用在培員工時,應對其安排適當的監督。對從事特定工作的人員,應按要求根據相應的教育、培訓、經驗和/或可證明的技能進行資格確認。
注1:某些技術領域(如無損檢測)可能要求從事某些工作的人員持有個人資格,實驗室有責任滿足這些指定人員持證上崗的要求。人員持證上崗的要求可能是法定的、特殊技術領域標準包含的,或是客戶要求的。
注 2:對檢測報告所含意見和解釋負責的人員,除了具備相應的資格、培訓、經驗以及所進行的檢測方面的充分知識外,還需具有:
——用于制造被檢測物品、材料、產品等的相關技術知識、已使用或擬使用方法的知識,以及在使用過程中可能出現的缺陷或降級等方面的知識;
——法規和標準中闡明的通用要求的知識;
——對物品、材料和產品等正常使用中發現的偏離所產生影響程度的了解。
條款號 5.2.3
5.2.3 實驗室應使用長期雇傭人員或簽約人員。在使用簽約人員及其他的技術人員及關鍵 支持人員時,實驗室應確保這些人員是勝任的且受到監督,并按照實驗室管理體系要求 工作。
條款號 5.2.4
5.2.4 對與檢測和/或校準有關的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關鍵支持人員,實驗室應保留其當前工作的描述。
差異分析:
1. 此條款針對的是崗位要求;
2. 強調將能力要求“制定成文件”;
3. 刪除了“注”;
4. 簡化了對培訓的要求,刪除了5.2.2條款,即刪除了“應有確定培訓需求和提供人員的政策和程序。培訓計蚜應與實驗室當前和預期的任務相適應。應評價這些培訓活動有效性”,對培訓的要求更為簡潔。
04
CNAS-CL01:2018
標題 6.2 人員
條款號 6.2.3
6.2.3 實驗室應確保人員具備其負責的實驗室活動的能力,以及評估偏離影響程度的能力。
CNAS-CL01:2006
條款號 5.2.1
5.2.1 實驗室管理者應確保所有操作專門設備、從事檢測和/或校準、評價結果、簽署檢測
報告和校準的人員的能力。
注2:——對物品、材料和產品等正常使用中發現的偏離所產生影響程度的了解。
條款號 4.1.5 a)
4.1.5 a) 實驗室應有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不論他們的其他責任,他們應具有所需的權力和資源來履行包括實施、保持和改進管理體系的職責,識別對管理體系或檢測和/或校準程序的偏離,以及采取或減少這些偏離的措施。
差異分析:基本內容等同,更簡練。5.2.1注2雖被刪除,但是 一句偏離的部分仍有所涉及。
05
CNAS-CL01:2018
標題 6.2 人員
條款號 6.2.4
6.2.4 實驗室管理層應向實驗室人員傳達其職責和權限。
CNAS-CL01:2006
條款號 5.2.4
5.2.4 對與檢測和/或校準有關的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關鍵支持人員,實驗室應保留其當前工作的描述。
注:工作描述可用多種方式規定。但至少應當規定以下內容:
——從事檢測和/或校準工作方面的職責;
——檢測和/或校準策劃和結果評價方面的職責;
——提交意見和解釋的職責;
——方法改進、新方法制定和確認方面的職責;
——所需的專業知識和經驗;
——資格和培訓計劃;
——管理職責。
條款號 4.1.6
4.1.6 管理者應確保在實驗室內部建立適宜的溝通機制,并就確保與管理體系有效性的事宜進行溝通。
差異分析:
1.此處強調應讓實驗室人員知道其工作職責,所以應與5.2.4條款對應;
2. 描述方式變化,沒有使用工作描述的用詞,也刪除了相應的注。
06
CNAS-CL01:2018
標題 6.2 人員
條款號 6.2.5
6.2.5 實驗室應有以下活動的程序,并保存相關記錄:
a) 確定能力要求;
b) 人員選擇;
c) 人員培訓;
d) 人員監督;
e) 人員授權;
f) 人員能力監控。
CNAS-CL01:2006
條款號 5.2.2
5.2.2 實驗室管理者應制訂實驗室人員的教育、培訓和技能目標。應有確定培訓需求和提供人員培訓的政策和程序。培訓計劃應與實驗室當前和預期的任務相適應。應評價這些培訓活動的有效性。
條款號 5.2.5
5.2.5 實驗室應保留所有技術人員(包括簽約人員)的相關授權、能力、教育和專業資格、培訓、技能和經驗的記錄,并包含授權和/或能力確認的日期。這些息應易于獲取。
差異分析:基本內容等同,但更為簡潔。對人員的監督明確是在授權前。對人員能力監控是在授權后。
07
CNAS-CL01:2018
標題 6.2 人員
條款號 6.2.6
6.2.6 實驗室應授權人員從事特定的實驗室活動,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活動:
a) 開發、修改、驗證和確認方法;
b) 分析結果,包括符合性聲明或意見和解釋;
c) 報告、審查和批準結果
CNAS-CL01:2006
條款號 5.2.5
5.2.5 管理層應授權專門人員進行特定類型的抽樣、檢測和/或校準、簽發檢測報告和校準、提出意見和解釋以及操作特定類型的設備?!?
差異分析:
1.內容有所調整,但是增加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活動”;
2. 刪除了對設備的授權,只要對檢測或校準活動進行了授權,檢測或校準中應使用的設備就有相應的授權了。
08
CNAS-CL01:2018
標題 6.3 設施和環境條件
條款號 6.3.1
6.3.1 設施和環境條件應適合實驗室活動,不應對結果有效性產生不利影響。
注:對結果有效性有不利影響的因素可能包括但不限于:生物污染、灰塵、電磁干擾、輻射、濕度、供電、溫度、聲音和振動。
CNAS-CL01:2006
標題 5.3 設施和環境條件
條款號 5.3.1
5.3.1 用于檢測和/或校準的實驗室設施,包括但不限于能源、照明和環境條件,應有利于檢測和/或校準的正確實施。
實驗室應確保其環境條件不會使結果無效,或對所要求的測量質量產生不良影響。
條款號 5.3.2
5.3.2 相關的規范、方法和程序有要求,或對結果的質量有影響時,實驗室應監測、控制和記錄環境條件。對諸如生物消毒、灰塵、電磁干擾、輻射、濕度、供電、溫度、聲級和振級等應予重視,使其適應于相關的技術活動。當環境條件危及到檢測和/或校準的結果時,應停止檢測和校準。
差異分析:
1. 刪除了“用于檢測和/或校準的實驗室設施,包括但不限于能源、照明和環境條件,應有利于檢測和/或校準的正確實施?!?;
2. 用“結果有效性”取代了“測量質量”;
3. 將5.3.2中舉例說明影響結果有效性的因素改為“注”。
09
CNAS-CL01:2018
標題 6.3 設施和環境條件
條款號 6.3.2
6.3.2 實驗室應將從事實驗室活動所必需的設施及環境條件的要求形成文件。
CNAS-CL01:2006
標題 5.3 設施和環境條件
條款號 5.3.1
5.3.1 …...對影響檢測和校準結果的設施和環境條件的技術要求應制定成文件。
差異分析:內容基本等同。
10
CNAS-CL01:2018
標題 6.3 設施和環境條件
條款號 6.3.3
6.3.3 當相關規范、方法或程序對環境條件有要求時,或環境條件影響結果的有效性時,實驗室應監測、控制和記錄環境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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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5.3 設施和環境條件
條款號 5.3.2
5.3.2 相關的規范、方法和程序有要求,或對結果的質量有影響時,實驗室應監測、控制和記錄環境條件。
差異分析:用“結果有效性”取代了“結果的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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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6.3 設施和環境條件
條款號 6.3.4
6.3.4 實驗室應實施、監控并定期評審控制設施的措施,這些措施應包括但不限于:
a) 進入和使用影響實驗室活動區域的控制;
b) 對實驗室活動的污染、干擾或不利影響;
c) 有效隔離不相容的實驗室活動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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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5.3 設施和環境條件
條款號 5.3.4
5.3.4 應對影響檢測和/或校準質量的區域的進入和使用加以控制。實驗室應根據其特定情況確定控制的范圍。
條款號 5.3.3
5.3.3 應將不相容活動的相鄰區域進行有效隔離。應采取措施以防止交叉污染。
差異分析:
1. 強調應實施、監控并定期評審控制設施的措施”。
2. 刪除了5.3.5,取消了對“采取措施確保實驗室的良好內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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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6.3 設施和環境條件
條款號 6.3.5
6.3.5 當實驗室在 控制之外的地點或設施中實施實驗室活動時,應確保滿足本準則中有關設施和環境條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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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5.3 設施和環境條件
條款號 5.3.1
5.3.1 …...在實驗室固定設施以外的場所進行抽樣、檢測和/或校準時,應予特別注意。……
差異分析:
1. 要求沒有實質變化;
2. 強調“在其 控制之外的場所或設施上從事活動時”,而原來只是要求“固定設施”;
3. 強調“應確保滿足本文件中與設施及環境條件相關的要求”,原來只是要求“應予特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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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6.4 設備
條款號 6.4.1
6.4.1 實驗室應獲得正確開展實驗室活動所需的并影響結果的設備,包括但不限于:測量儀器、軟件、測量標準、標準物質、參考數據、試劑、消耗品或輔助裝置。
注1:標準物質和有證標準物質有多種名稱,包括標準樣品、參考標準、校準標準、標準參考物質和質量控制物質。ISO 17034給出了標準物質生產者的更多息。滿足ISO 17034要求的標準物質生產者被視為是有能力的。滿足ISO 17034要求的標準物質生產者提供的標準物質會提供產品息單/,除其他特性外至少包含規定特性的均勻性和穩定性,對于有證標準物質,息中包含規定特性的標準值、相關的測量不確定度和計量溯源性。
注2:ISO指南33給出了標準物質選擇和使用指南。ISO指南80給出了內部制備質量控制物質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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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5.5 設備
條款號 5.5.1
5.5.1 實驗室應配備正確進行檢測和/或校準(包括抽樣、物品制備、數據處理與分析)所要求的所有抽樣、測量和檢測設備。當實驗室需要使用 控制之外的設備時,應確保滿足本準則的要求。
差異分析:
1. 增加了設備包含的內容;
2. “當實驗室需要使用 控制之外的設備時,應確保滿足本準則的要求。”單獨作為一條6.4.2;
3. 增加了有關標準物質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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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6.4 設備
條款號 6.4.2
6.4.2 實驗室使用 控制以外的設備時,應確保滿足本準則對設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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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5.5 設備
條款號 5.5.1
5.5.1 實驗室應配備正確進行檢測和/或校準(包括抽樣、物品制備、數據處理與分析)所要求的所有抽樣、測量和檢測設備。當實驗室需要使用 控制之外的設備時,應確保滿足本準則的要求。
差異分析:基本等同5.5.1 一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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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6.4 設備
條款號 6.4.3
6.4.3 實驗室應有處理、運輸、儲存、使用和按計劃維護設備的程序,以確保其功能正常并防止污染或性能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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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5.5 設備
條款號 5.5.6
5.5.6 實驗室應具有處置、運輸、存放、使用和有計劃維護測量設備的程序,以確保其功能正常并防止污染或性能退化。
注:在實驗室固定場所外使用測量設備進行檢測、校準或抽樣時,可能需要附加的程序。
差異分析:等同5.5.6,刪除了5.5.6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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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6.4 設備
條款號 6.4.4
6.4.4 當設備投入使用或重新投入使用前,實驗室應驗證其符合規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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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5.5 設備
條款號 5.5.2
5.5.2 用于檢測、校準和抽樣的設備及其軟件應達到要求的準確度,并符合檢測和/或校準相應的規范要求。對結果有重要影響的儀器的關鍵量或值,應制定校準計劃。設備(包括用于抽樣的設備)在投入服務前應進行校準或核查,以證實其能夠滿足實驗室的規范.要求和相應的標準規范。設備在使用前應進行核查和/或校準(見 5.6)。
差異分析:
1.新版簡化表述了5.5.2后一句內容。驗證的方法包括校準和核查;
2.此條款涵蓋了5.5.9的要求,因此5.5.9被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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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6.4 設備
條款號 6.4.5
6.4.5 用于測量的設備應能達到所需的測量準確度和(或)測量不確定度,以提供有效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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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5.5 設備
條款號 5.5.2
5.5.2 用于檢測、校準和抽樣的設備及其軟件應達到要求的準確度,并符合檢測和/或校準相應的規范要求。對結果有重要影響的儀器的關鍵量或值,應制定校準計劃。設備(包括用于抽樣的設備)在投入服務前應進行校準或核查,以證實其能夠滿足實驗室的規范.要求和相應的標準規范。設備在使用前應進行核查和/或校準(見 5.6)。
差異分析:修改采用了5.5.2 句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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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6.4 設備
條款號 6.4.6
6.4.6 在下列情況下,測量設備應進行校準:
——當測量準確度或測量不確定度影響報告結果的有效性,和(或)
——為建立報告結果的計量溯源性,要求對設備進行校準。
注:影響報告結果有效性的設備類型可包括:
——用于直接測量被測量的設備,例如使用天平測量質量;
——用于修正測量值的設備,例如溫度測量;
——用于從多個量計算獲得測量結果的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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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5.5 設備
條款號 5.5.2
5.5.2 用于檢測、校準和抽樣的設備及其軟件應達到要求的準確度,并符合檢測和/或校準相應的規范要求。對結果有重要影響的儀器的關鍵量或值,應制定校準計劃。設備(包括用于抽樣的設備)在投入服務前應進行校準或核查,以證實其能夠滿足實驗室的規范.要求和相應的標準規范。設備在使用前應進行核查和/或校準(見 5.6)。
差異分析:
1. 新增“為建立結果報告的計量溯源性而需要校準設備”;在有些情況下,設備對結果的有效性影響很小,但測量結果是溯源至該設備的特性值,為確保測量結果的溯源性,該設備也需要校準;
2. 新增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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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6.4 設備
條款號 6.4.7
6.4.7 實驗室應制定校準方案,并應進行復核和必要的調整,以保持對校準狀態的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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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5.5 設備
條款號 5.6.1
5.6.1 總則
用于檢測和/或校準的對檢測、校準和抽樣結果的準確性或有效性有顯著影響的所有設備,包括輔助測量設備(例如用于測量環境條件的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應進行校準。實驗室應制定設備校準的計劃和程序。
標題 5.5 設備
條款號 5.6.1
5.5.2 用于檢測、校準和抽樣的設備及其軟件應達到要求的準確度,并符合檢測和/或校準相應的規范要求。對結果有重要影響的儀器的關鍵量或值,應制定校準計劃。設備(包括用于抽樣的設備)在投入服務前應進行校準或核查,以證實其能夠滿足實驗室的規范.要求和相應的標準規范。設備在使用前應進行核查和/或校準(見 5.6)。
差異分析:
1. calibration program翻譯成“校準方案”更為準確。校準方案中通常應包含:需校準的參數、測量范圍、準確度或不確定度要求以及校準周期;
2. 5.6.1和5.5.2都有提到校準方案;
3. 校準方案的評估和調整是新增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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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6.4 設備
條款號 6.4.8
6.4.8 所有需要校準或具有規定有效期的設備應使用標簽、編碼或以其他方式標識,使設備使用人方便地識別校準狀態或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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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5.5 設備
條款號 5.5.8
5.5.8 實驗室控制下的需校準的所有設備,只要可行,應使用標簽、編碼或其他標識表明其校準狀態,包括上次校準的日期、再校準或失效日期。
差異分析:刪除了“包括上次校準的日期、再校準或失效日期。”,改為“方便設備用戶能夠容易識別校準狀態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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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6.4 設備
條款號 6.4.9
6.4.9 如果設備有過載或處置不當、給出可疑結果、已顯示有缺陷或超出規定要求時,應停止使用。這些設備應予以隔離以防誤用,或加貼標簽/標記以清晰表明該設備已停用,直至經過驗證表明能正常工作。實驗室應檢查設備缺陷或偏離規定要求的影響,并應啟動不符合工作管理程序(見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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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5.5 設備
條款號 5.5.7
5.5.7 曾經過載或處置不當、給出可疑結果,或已顯示出缺陷、超出規定限度的設備,均應停止使用。這些設備應予隔離以防誤用,或加貼標簽、標記以清晰表明該設備已停用,直至修復并通過校準或檢測表明能正常工作為止。實驗室應核查這些缺陷或偏離規定極限對先前的檢測和/或校準的影響,并執行“不符合工作控制”程序(見 4.9)。
差異分析:基本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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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6.4 設備
條款號 6.4.10
6.4.10 當需要利用期間核查以保持對設備性能的心時,應按程序進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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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5.5 設備
條款號 5.5.10
5.5.10 當需要利用期間核查以保持設備校準狀態的可度時,應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
差異分析:
1. 擴大了期間核查的適用范圍。需要校準的設備可能需要期間核查,不需要校準的設備也可能需要再次核查,以確定設備持續滿足方法的要求;
2. 是否需要期間核查取決于設備的穩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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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6.4 設備
條款號 6.4.11
6.4.11 如果校準和標準物質數據中包含參考值或修正因子,實驗室應確保該參考值和修正因子得到適當的更新和應用,以滿足規定要求。
CNAS-CL01:2006
標題 5.5 設備
條款號 5.5.11
5.5.11 當校準產生了一組修正因子時,實驗室應有程序確保其所有備份(例如計算機軟件中的備份)得到正確更新。
差異分析:增加了參考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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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6.4 設備
條款號 6.4.12
6.4.12 實驗室應有切實可行的措施,防止設備被意外調整而導致結果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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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5.5 設備
條款號 5.5.12
5.5.12 檢測和校準設備包括硬件和軟件應得到保護,以避免發生致使檢測和/或校準結果失效的調整。
差異分析:基本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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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6.4 設備
條款號 6.4.13
6.4.13 實驗室應保存對實驗室活動有影響的設備記錄。適用時,記錄應包括以下內容:
a) 設備的識別,包括軟件和固件版本;
b) 制造商名稱、型號、序列號或其他 性標識;
c) 設備符合規定要求的驗證證據;
d) 當前的位置;
e) 校準日期、校準結果、設備調整、驗收準則、下次校準的預定日期或校準周期;
f) 標準物質的文件、結果、驗收準則、相關日期和有效期;
g) 與設備性能相關的維護計劃和已進行的維護;
h) 設備的損壞、故障、改裝或維修的詳細息。
CNAS-CL01:2006
標題 5.5 設備
條款號 5.5.5
5.5.5 應保存對檢測和/或校準具有重要影響的每一設備及其軟件的記錄。該記錄至少應包括:
a) 設備及其軟件的識別;
b) 制造商名稱、型式標識、系列號或其他 性標識;
c) 對設備是否符合規范的核查(見 5.5.2);
d) 當前的位置(如果適用);
e) 制造商的說明書(如果有),或指明其地點;
f) 所有校準報告和的日期、結果及復印件,設備調整、驗收準則和下次校準的預定日期;
g) 設備維護計劃,以及已進行的維護(適當時);
h) 設備的任何損壞、故障、改裝或修理。
差異分析:
1、a)增加固件型號;
2、刪除制造商的說明書,移至文件控制。制造商說明書是外部文件,而非記錄;
3、f) 新增關于RM的相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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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CNAS-CL01:2006
標題 5.5 設備
條款號 5.5.3
5.5.3 設備應由經過授權的人員操作。設備使用和維護的 版說明書(包括設備制造商提供的有關手冊)應便于合適的實驗室有關人員取用。
差異分析:刪除,被6.2.6所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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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CL01:2018
無
CNAS-CL01:2006
標題 5.5 設備
條款號 5.5.4
5.5.4 用于檢測和校準并對結果有影響的每一設備及其軟件,如可能,均應加以 性標 識。
差異分析:刪除,被6.4.13 b)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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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CL01:2018
無
CNAS-CL01:2006
標題 5.5 設備
條款號 5.5.9
5.5.9 無論什么原因,若設備脫離了實驗室的直接控制,實驗室應確保該設備返回后,在
使用前對其功能和校準狀態進行核查并能顯示滿意結果。
差異分析:刪除,被新版6.4.4所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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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6.5 計量溯源性
條款號 6.5.1
6.5.1 實驗室應通過形成文件的不間斷的校準鏈將測量結果與適當的參考對象相關聯,建立并保持測量結果的計量溯源性,每次校準均會引入測量不確定度。
注1:在ISO/IEC指南99中,計量溯源性定義為“測量結果的特性,結果可以通過形成文件的不間斷的校準鏈與參考對象相關聯,每次校準均會引入測量不確定度”
注2:關于計量溯源性的更多息見附錄A。
CNAS-CL01:2006
標題 5.6 測量溯源性
條款號 5.6.2.1.1
5.6.2.1.1 對于校準實驗室,設備校準計劃的制定和實施應確保實驗室所進行的校準和測量可溯源到國際單位制(SI)。
校準實驗室通過不間斷的校準鏈或比較鏈與相應測量的 SI 單位基準相連接,以建立測量標準和測量儀器對SI 的溯源性。對SI 的鏈接可以通過參比 測量標準來達到。 測量標準可以是基準,它們是SI 單位的原級實現或是以基本物理常量為根據的SI單位約定的表達式,或是由其他 計量院所校準的次級標準。當使用外部校準服務時,應使用能夠證明資格、測量能力和溯源性的實驗室的校準服務,以保證測量的溯源性。由這些實驗室發布的校準應有包括測量不確定度和/或符合確定的計量規范聲明的測量結果(見5.10.4.2)。
差異分析:
* “計量溯源性”取代“測量溯源性”,與VIM術語一致。
1. 注1和注2均為新增;
2. 強調實驗室應建立和維持測量結果的計量溯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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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6.5 計量溯源性
條款號 6.5.2
6.5.2 實驗室應通過以下方式確保測量結果溯源到國際單位制(SI):
CNAS-CL01:2006
標題 5.6 測量溯源性
條款號 5.6.2.1.1
5.6.2.1.1 對于校準實驗室,設備校準計劃的制定和實施應確保實驗室所進行的校準和測量可溯源到國際單位制(SI)?!?
差異分析:對計量溯源性的要求不再區分檢測和校準活動,而是提出統一的要求,文本大量簡化,沒有顯著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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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6.5 計量溯源性
條款號 6.5.2 a)
a) 具備能力的實驗室提供的校準;或
注1:滿足本準則要求的實驗室被視為是有能力的。
CNAS-CL01:2006
標題 5.6 測量溯源性
條款號 5.6.2.1.1
5.6.2.1.1 ...... 校準實驗室通過不間斷的校準鏈或比較鏈與相應測量的 SI 單位基準相連接,以建立測量標準和測量儀器對 SI 的溯源性。對 SI 的鏈接可以通過參比 測量標準來達到。 測量標準可以是基準,它們是 SI 單位的原級實現或是以基本物理常量為根據的 SI單位約定的表達式,或是由其他 計量院所校準的次級標準。當使用外部校準服務時,應使用能夠證明資格、測量能力和溯源性的實驗室的校準服務,以保證測量的溯源性。由這些實驗室發布的校準應有包括測量不確定度和/或符合確定的計量規范聲明的測量結果(見 5.10.4.2)。
差異分析:5.6.2.1.1第二段后半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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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6.5 計量溯源性
條款號 6.5.2 b)
b) 具備能力的標準物質生產者提供并聲明計量溯源至SI的有證標準物質的標準值;或
注2:滿足ISO 17034要求的標準物質生產者被視為是有能力的。
CNAS-CL01:2006
標題 5.6 測量溯源性
條款號 5.6.2.1.2
5.6.2.1.2 某些校準目前尚不能嚴格按照 SI 單位進行,這種情況下,校準應通過建立對適當測量標準的溯源來提供測量的可度,例如:
——使用有能力的供應者提供的有證標準物質(參考物質)來對某種材料給出可靠的物理或化學特性;
——使用規定的方法和/或被有關各方接受并且描述清晰的協議標準。
可能時,要求參加適當的實驗室間比對計劃。
差異分析:新條款。5.6.2.1.2是相關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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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6.5 計量溯源性
條款號 6.5.2 c)
c) SI單位的直接復現,并通過直接或間接與 或國際標準比對來保證。
注3:SI手冊給出了一些重要單位定義的實際復現的詳細息。
CNAS-CL01:2006
標題 5.6 測量溯源性
條款號 5.6.2.1.1
5.6.2.1.1 對于校準實驗室,設備校準計劃的制定和實施應確保實驗室所進行的校準和測量可溯源到國際單位制(SI)。
校準實驗室通過不間斷的校準鏈或比較鏈與相應測量的 SI 單位基準相連接,以建立測量標準和測量儀器對 SI 的溯源性。對 SI 的鏈接可以通過參比 測量標準來達到。 測量標準可以是基準,它們是 SI 單位的原級實現或是以基本物理常量為根據的 SI單位約定的表達式,或是由其他 計量院所校準的次級標準。當使用外部校準服務時,應使用能夠證明資格、測量能力和溯源性的實驗室的校準服務,以保證測量的溯源性。由這些實驗室發布的校準應有包括測量不確定度和/或符合確定的計量規范聲明的測量結果(見5.10.4.2)。
差異分析:描述發生變化,更加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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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CL01:2018
標題 6.5 計量溯源性
條款號 6.5.3
6.5.3 技術上不可能計量溯源到SI單位時,實驗室應證明可計量溯源至適當的參考對象,如:
a) 具備能力的標準物質生產者提供的有證標準物質的標準值;
b) 描述清晰的參考測量程序、規定方法或協議標準的結果,其測量結果滿足預期用途,并通過適當比對予以保證。
CNAS-CL01:2006
標題 5.6 測量溯源性
條款號 5.6.2.1.2
6.5.3 某些校準目前尚不能嚴格按照 SI 單位進行,這種情況下,校準應通過建立對適當測量標準的溯源來提供測量的可度,例如:
——使用有能力的供應者提供的有證標準物質(參考物質)來對某種材料給出可靠的物理或化學特性;
——使用規定的方法和/或被有關各方接受并且描述清晰的協議標準。
可能時,要求參加適當的實驗室間比對計劃。
差異分析:基本相同。刪除了“可能時,要求參加適當的實驗室間比對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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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CL01:2018
標題 6.6 外部提供的產品和服務
條款號 6.6.1
6.6.1 實驗室應確保影響實驗室活動的外部提供的產品和服務的適宜性,這些產品和服務包括:
a) 用于實驗室自身的活動;
b) 部分或全部直接提供給客戶;
c) 用于支持實驗室的運作。
注:產品可包括測量標準和設備、輔助設備、消耗材料和標準物質。服務可包括校準服務、抽樣服務、檢測服務、設施和設備維護服務、能力驗證服務以及評審和審核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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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4.5 檢測和校準的分包
4.6 服務和供應品的采購 合并
條款號 4.5/4.6 c) 新內容注是新內容,為了說明6.6.1
4.5 檢測和校準的分包
4.6 服務和供應品的采購
差異分析:
1.新增內容,用于說明6.6條款中外部產品和服務的范圍;
2.刪除舊版中4.5.3,關于分包的責任應由合同來約定;
3.刪除了4.5.4中關于分包方登記表的要求;
4.用于支持實驗室的運作主要指能力驗證服務以及評審和審核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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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6.6 外部提供的產品和服務
條款號 6.6.2
6.6.2 實驗室應有以下活動的程序,并保存相關記錄:
CNAS-CL01:2006
條款號 4.6
4.6 服務和供應品的采購
差異分析: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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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CL01:2018
標題 6.6 外部提供的產品和服務
條款號 6.6.2 a)
a) 確定、審查和批準實驗室對外部提供的產品和服務的要求;
CNAS-CL01:2006
條款號 4.6.1/4.6.3
4.6.1 實驗室應有選擇和購買對檢測和/或校準質量有影響的服務和供應品的政策和程序。還應有與檢測和校準有關的試劑和消耗材料的購買、接收和存儲的程序。
4.6.3 影響實驗室輸出質量的物品的采購文件,應包含描述所購服務和供應品的資料。這些采購文件在發出之前,其技術內容應經過審查和批準。
差異分析:內容進行了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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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CL01:2018
標題 6.6 外部提供的產品和服務
條款號 6.6.2 b)
b) 確定評價、選擇、監控表現和再次評價外部供應商的準則;
CNAS-CL01:2006
條款號 4.6.3/4.6.4
4.6.3 影響實驗室輸出質量的物品的采購文件,應包含描述所購服務和供應品的資料。這些采購文件在發出之前,其技術內容應經過審查和批準。
4.6.4 實驗室應對影響檢測和校準質量的重要消耗品、供應品和服務的供應商進行評價,并保存這些評價的記錄和獲批準的供應商名單。
差異分析:內容進行了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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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CL01:2018
標題 6.6 外部提供的產品和服務
條款號 6.6.2 c)
c) 在使用外部提供的產品和服務前,或直接提供給客戶之前,應確保符合實驗室規定的要求,或適用時滿足本準則的相關要求;
CNAS-CL01:2006
條款號 4.6.2/4.5.1/4.5.4
4.6.2 實驗室應確保所購買的、影響檢測和/或校準質量的供應品、試劑和消耗材料,只有在經檢查或以其他方式驗證了符合有關檢測和/或校準方法中規定的標準規范或要求之后才投入使用。所使用的服務和供應品應符合規定的要求。應保存所采取的符合性檢查活動的記錄。
4.5.1 實驗室由于未預料的原因(如工作量、需要更多專業技術或暫時不具備能力)或持續性的原因(如通過長期分包、代理或特殊協議)需將工作分包時,應分包給有能力的分包方,例如能夠按照本準則開展工作的分包方。
4.5.4 實驗室應保存檢測和/或校準中使用的所有分包方的注冊記錄,并保存其工作符合本準則的證明記錄。
差異分析:內容進行了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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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6.6 外部提供的產品和服務
條款號 6.6.2 d)
d) 根據對外部供應商的評價、監控表現和再次評價的結果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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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號 4.6.4
4.6.4 實驗室應對影響檢測和校準質量的重要消耗品、供應品和服務的供應商進行評價,并保存這些評價的記錄和獲批準的供應商名單。
差異分析: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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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6.6 外部提供的產品和服務
條款號 6.6.3 a)
6.6.3 實驗室應與外部供應商溝通,明確以下要求:
a) 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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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號 4.6.3
4.6.3 影響實驗室輸出質量的物品的采購文件,應包含描述所購服務和供應品的資料。這些采購文件在發出之前,其技術內容應經過審查和批準。
差異分析:內容進行了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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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6.6 外部提供的產品和服務
條款號 6.6.3 b)
b) 驗收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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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號 4.5.1
4.5.1 實驗室由于未預料的原因(如工作量、需要更多專業技術或暫時不具備能力)或持續性的原因(如通過長期分包、代理或特殊協議)需將工作分包時,應分包給有能力的分包方,例如能夠按照本準則開展工作的分包方。
差異分析:內容進行了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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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6.6 外部提供的產品和服務
條款號 6.6.3 c)
c) 能力,包括人員需具備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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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號 4.5.1
4.5.1 實驗室由于未預料的原因(如工作量、需要更多專業技術或暫時不具備能力)或持續性的原因(如通過長期分包、代理或特殊協議)需將工作分包時,應分包給有能力的分包方,例如能夠按照本準則開展工作的分包方。
差異分析:內容進行了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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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6.6 外部提供的產品和服務
條款號 6.6.3 d)
d) 實驗室或其客戶擬在外部供應商的場所進行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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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差異分析: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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