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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預算的審核依據主要包括:
1、 有關工程建設和造價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2、施工圖設計項目一覽表、各專業施工圖設計圖紙和文字說明、工程地質勘察資料。
3、主管部門頒布的現行預算定額以及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
4、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5、費用計算規則及取費標準。
6、預算工作手冊或建材五金手冊。
7、地區人工工資、材料及機械臺班預算價格若有兩次以上結算或簽訂兩份以上合同產生兩份以上結算時,在分次結算中要注意之前結算與之后結算的工程量銜接,之前結算一定要用文字或圖示標(說)明已結范圍和位置,之后結算要在結算前先核對之前各結算書已結時間段、位置和范圍,避免重復。要求現場工程師在向成本控制中心報送資料中定要注明每次結算的實際施工位置或距離。
工程預算如果是預算結算承包,審計的重點是核查乙方提出的設計變更資料是不是通過了原來設計部門的同意或是經過了甲方的簽證,這里的重大設計變更有沒有計劃或者是主管部門的審批手續,變更工程量的計算是不是真實,套用定額與單價是不是合適且準確,設計變更的增減是不是同步,有沒有巧立名目、自行定價、搭車收費的現象。預算加系數或是平方米等價已經承包,審計的重點原則上已經把預算的變動,加價系數等算在內,因此不應該再零星項目變動經濟洽談。如果是招標承包,審計的重點是結算應該按中標合同的標價執行,當然遇到特殊復雜工程可以調價,也要有補充的合同,否則就不應該在 的結算關頭再另行加價。
工程預算中的工程結算審核,以施工承包合同為基礎.以承發包雙方發生的實物交易為依據,按照 或地方施工工、料、機消耗標準進行核算,對雙方有約束力。其工程結算審核結果可作為雙方結算的法律依據。審計定義為:由獨立的機構和人員檢查被審計單位的會計憑證、會計帳本、會計報表以及其他與財政收支、財務收支有關資料和資產,監督財政收支、財務收支是否真實、合法和有效的行為。審計的目的是加強對公有制投資者資金進行有效的控制,減少投資者濫用職權截留資金,轉移資金于小金庫,造成建設資金流失,實施違法違規行為。其職能是一種監督行為。
工程預算編制標底依據:
①全部設計圖紙和有關設計說明(其深度必須滿足投標書的要求);
② 或當地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安裝工程概(預)算定額,取費標準及其他有關規定;
③經批準的設計概(預)算和投資計劃等;
④建設部頒發的工期定額和當地的補充規定;
⑤工程技術復雜程度、施工現場條件、材料來源、質量要求和風險責任等;
⑥巳批準的招標文件;
工程預算編制標底應注意的事項:
1、標底由招標單位編制,送工程合同預算審查部門審查確認并報招標主管理單位核準;
2、標底價格必須控制在批準的總概算(或修正概算)及投資包干的限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