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下作業管理
1、所有潛水作業人員必須攜帶,交通部潛水打撈管理委員會頒發的有效(潛水員)方可進行潛水作業。
2、潛水作業前,應給潛水員適當的休息時間,深潛水間隔時間一般規定在一次潛水完畢后24小時以上。
3、潛水作業前,潛水人員不得暴飲暴食和劇烈運動,任務要明確清楚潛水作業的實際情況(多開會多商議)。
4、潛水員著裝完畢后,經潛水領隊的準許后方可下水,不得私自潛水作業和違規規定作業。
5、進行水下作業時,要與水面電話員時刻保持聯系,隨時報告水下實際情況,服從水上人員安排。
6、潛水員水下遇到突發事件時要向水面電話員及時匯報,并及時出水。
7、潛水作業結束后,潛水員要注意休息,上來要和領導及時匯報水下作業情況,以便下一班潛水員繼續合理工作。
8、潛水作業期間要多觀察天氣和水流情況,確保的條件下潛水作業。
確定好水下打撈作業方法和水下作業所需設備,根據現場情況和現場作業條件,需要多個打撈班組共同作業時,潛水設備都應該安放到合理位置,多名潛水人員按調動有序進行潛水作業。電話員檢查水下通訊設備是否暢通,設備員檢查潛水裝具是否密封,確認一切正常后在通知潛水員準備下潛。潛水員準備下潛之前,水面工作人員要先打一個入水坨,讓潛水員順著入水坨潛到水下,這樣就能盡快的對水下位置進行迅速探摸。有些水下打撈作業需要用到電器設備,潛水員入水攜帶設備準備好后,開始通知水上工作人員送電和送氣,由潛水員在水下操作電氣設備,完成作業后在通知水面人員停止送氣和關閉電源。
水下打撈分為很多種,有打撈沉船、打撈沉車、打撈鉆頭、打撈貴重物品、打撈溺水者等,在打撈中因為水流流速和水深情況及水下是否有障礙物等會影響打撈的進度。打撈沉船,在船只在江河湖泊乃至海洋的水域航行中由于觸礁、撞擊、惡劣天氣及風浪、兩船相互撞擊等導致沉船,這些都是極少發生的,均因為人為操作及環境因素產生出的問題。還有船舶在停港或等待靠碼頭、港口卸貨時候因為不注意漏沉的,這主要是船主對船體建構和性能各方面不注意情況發生的,船主聘請的船老大和鐵柜{術語為大副或輪機長}責任心缺失。
因為水下打撈公司的潛水員時常要從事,水下施工,勘探救撈,清淤除銹,水下安檢等方面的作業,所以要經常面對高壓,缺氧,冰冷等方面的檢測,如防護不妥,身體很容易遭到危害。那么潛水員比較常見的病癥有哪些。又應該如何有效防護呢。減壓病是潛水員易患的常見病。潛水員在上浮過程中若減壓時刻不行,沒有在規則的深度把體內的高壓氣體排出體外,致使溶于體內的惰性氣體超過了極限,開釋時構成氣泡堵在關節處而導致的疾病。常見的表現有鼻腔出血,耳膜痛苦,胸悶等,嚴峻時會呈現耳膜穿孔,心肺裂,危及生命。避免減壓病,首要的是潛水員出水前應嚴厲按規則減壓。關于深度20米左右的潛水作業,一般上升到水深9米處時減壓3分鐘,上升到水深6米處時減壓6分鐘,上升到水深3米處時減壓8分鐘。其次是定時進行加壓練習,進步身體的抵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