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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預算編制標底依據:
①全部設計圖紙和有關設計說明(其深度必須滿足投標書的要求);
② 或當地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安裝工程概(預)算定額,取費標準及其他有關規定;
③經批準的設計概(預)算和投資計劃等;
④建設部頒發的工期定額和當地的補充規定;
⑤工程技術復雜程度、施工現場條件、材料來源、質量要求和風險責任等;
⑥巳批準的招標文件;
工程預算編制標底應注意的事項:
1、標底由招標單位編制,送工程合同預算審查部門審查確認并報招標主管理單位核準;
2、標底價格必須控制在批準的總概算(或修正概算)及投資包干的限額內
工程預算計量原則
(1)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得計量;
(2)按合同文件所規定的方法、范圍、內容、單位計量;
(3)按監理工程師同意的計量方法計量。
工程預算計量時監理工程師審查的主要附件:
(1)《中間計量表》
(2)《分項工程開工申請批復單》
(3)《檢驗申請批復單》及有關自檢材料
(4)工程質量檢驗表及|考試|大|一級建造師|有關的質量評定意見
工程預算標底是由主業主組織專門人員為準備招標的那一部分工程或設備,或工程和設備都有而計算出的一個合理的基本價格。它不等于工程(或設備)的概預算,也不等于合同價格。標底是招標單位的絕密資料,不能向任何元關人員泄漏。我國國內大部分工程在招標評標時,均以標底上下的一個幅度(5%-10%)為判斷投標是否合格的條件。標底一般是以概預算為基礎編制的,標底價:包括招標工程總造價,單元造價,鋼材、木材、水泥總用量及其單方用量,其中沒有三材指標而需要議價采購的應注明其數量、單位價差及差價總金額,招標工程總造價中的所含各項費用的說明,包括包干系數或不可預見費用的說明和工程特殊技術措施費的說明。
工程預算具體流程如下。
(1)構建信息庫基于已有工程信息,包括工程特征因素與工程預算等材料,構建造價信息庫。
(2)取值結合公路工程施工要求,明確各類特征因素,包括評價指標,確定數據取值。
(3)選取輸入與輸出向量基于模糊神經思想法,在造價信息庫內,至少選擇3個已完成施工的項目,作為基礎數據,以供神經網絡學習與訓練。輸入向量選擇為各類特征因素值,輸出向量為造價估算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