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工程合同簽定不規范,工程結算計價難以確定。工程預算在審計過程中發現,建設、施工雙方承包工程合同簽訂不規范。在簽訂合同時不按投標文件的內容逐一填寫,尤其是建筑規模和中標價,存在少填或者不填的現象,給工程計價取費留下活口,目的是為了竣工后高報工程結算價格打下伏筆,使得原本十分嚴肅的合同失去約束作用,建設單位失去了對施工單位工程報價的有效監督,容易造成決算價格偏高。同時,給工程結算造價審核帶來難度和風險。
通過相應的政策改變可以控制整體工程的造價,我國目前的設計費用是由工程總體造價來決定的,設計人員會從工程總體造價中抽取一定百分比的酬勞,這項政策是建筑行業一直以來的一個弊端,對控制工程預算十分不利,許多設計人員會因此通過不合理的材料采購或者故意進行高額的工程預算預算來提高工程預算,政府和相關的企業可以通過一系列的獎勵和懲罰措施。另外,在審計的過程中,也要對設計人員的設計方案進行嚴格審查,發現不合理的地方要及時糾正,對于故意抬高工程預算的設計方案要堅決淘汰,這樣才能體現出工程審計的作用,審計人員一定要盡職盡責,盡可能的保證工程質量的同時降低工程預算的成本。在具體的設計施工前雙方會簽訂有效的施工合同,在之后的設計方案評選中,相關部門會對有關的圖紙設計文件進行嚴格的審查。加大審查力度的同時,可以提高設計人員的自覺意識。
工程預算中的工程結算審核,以施工承包合同為基礎.以承發包雙方發生的實物交易為依據,按照 或地方施工工、料、機消耗標準進行核算,對雙方有約束力。其工程結算審核結果可作為雙方結算的法律依據。審計定義為:由獨立的機構和人員檢查被審計單位的會計憑證、會計帳本、會計報表以及其他與財政收支、財務收支有關資料和資產,監督財政收支、財務收支是否真實、合法和有效的行為。審計的目的是加強對公有制投資者資金進行有效的控制,減少投資者濫用職權截留資金,轉移資金于小金庫,造成建設資金流失,實施違法違規行為。其職能是一種監督行為。
這就給工程預算帶來一定的難度,常見的錯弊有:①項目變更時計增不計減,定額取費就高不就低,同類定額,套高不套低;定額的標準套新不套舊,取費標準亂等。②工程與金額的計算,故意錯大,混淆數字、小數點后移、重復計算、故意出錯等。2.2.2審計的方法與技巧采用不同的審計方法與技巧來應對預決算中的錯弊達到 的審計效果。通常采用雙算雙審稽與核對法(審核法、重點審核法)。結合各工程的實際情形進行具體的審計,注意項目審簽與重點審計相結合、審計結論通知和處理反饋相結合、企業內部自審和委托審計相結合。在具體的工程中需要審計工作人員能運用審計的各種方法與技巧,在實踐中不斷總結經驗,提高審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