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水面風力小于6級,作業點水流流速小于0.1^}0.3m/s時,方可進行作業。水下切割前應查明被切割件的性質和結構特點,弄清作業對象內是否存有易燃,易和有毒物質。對可能墜落,倒塌物體要適當固定,尤其水下切割時應特別注意,防止砸傷或損傷供氣管及電纜。下潛前,在水上,應對切割設備及工具,潛水裝具,供氣管和電纜,通訊聯絡工具等的絕緣,水密,工藝性能進行檢查試驗。氧氣膠管要用1.5倍工作壓力的蒸汽或熱水清洗,膠管內外不得粘附油脂。氣管與電纜應每隔.5m捆扎牢固,以免相互絞纏。入水下潛后,應及時整理好供氣管,電纜和信號繩等,使其處于位置,以免損壞。在作業點上方,半徑相當于水深的區域內,不得同時進行其它作業。因水下操作過程中會有未燃盡氣體或有毒氣體逸出并上浮至水面,水上人員應有防火準備措施,并應將供氣泵置于上風處,以防著火或水下人員吸入有毒氣體中毒。
每個打撈服務面對的情形都不一樣,每一次實踐都會給打撈隊帶來不同的經驗,這也是潛水施工過程中常見的情況。所以在打撈過程時,靈活運用是潛水人員具備的能力,業務能力精湛才能把握好水下作業的每一步。咨詢打撈時要提供打撈水域的能見度、水流速度快、打撈范圍、打撈水深等基本信息。公司具有經驗豐富的團隊力量,及齊全的水下打撈專用設備,為客戶提供水下(沉船、沉物、落水者、溺水者)等打撈。打撈隊首先要確保打撈作業,在打撈現場都會簽訂服務協議。打撈作業者實施打撈作業時,在的水域內進行打撈,并隨時報告打撈的具體情況。實施打撈作業不得破壞水域其它資源及污染現場環境。
打撈隊的潛水員下潛到達作業水域后,要先停止任何潛水作業,原地開啟潛水頭盔排氣閥通風2到3分種,并整理好自己的供氣軟管和信號繩后,待一切平穩后通知電話員再進行作業。水上操作員負責系繩時,打結要牢固易解。潛水員在水下遇到無法解脫時,預備潛水員要立即下潛援助。采用輕便潛水設備,可以快速下潛到達遇險潛水員位置,認真檢查梳理隱患,排除一切水下問題,解決好后收回供氣管的速度,要與入水或上升的速度保持一致,然后再根據下潛的水深和時間,控制潛水員的減壓時間,待一切正常后詢問遇險潛水員,有無身體不舒服及異樣,需要就醫再安排專車迅速前往。
水下作業管理
1、所有潛水作業人員必須攜帶,交通部潛水打撈管理委員會頒發的有效(潛水員)方可進行潛水作業。
2、潛水作業前,應給潛水員適當的休息時間,深潛水間隔時間一般規定在一次潛水完畢后24小時以上。
3、潛水作業前,潛水人員不得暴飲暴食和劇烈運動,任務要明確清楚潛水作業的實際情況(多開會多商議)。
4、潛水員著裝完畢后,經潛水領隊的準許后方可下水,不得私自潛水作業和違規規定作業。
5、進行水下作業時,要與水面電話員時刻保持聯系,隨時報告水下實際情況,服從水上人員安排。
6、潛水員水下遇到突發事件時要向水面電話員及時匯報,并及時出水。
7、潛水作業結束后,潛水員要注意休息,上來要和領導及時匯報水下作業情況,以便下一班潛水員繼續合理工作。
8、潛水作業期間要多觀察天氣和水流情況,確保的條件下潛水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