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灌漿料原材料1 水泥宜采用硅酸鹽水泥或普通硅酸鹽水泥,且符合GB 175的規定。采用其它水泥時應符合相應的標準要求。2 細骨料應符合G B/T 14684規定的I類天然砂或人工砂。3 混凝土外加劑混凝土外加劑應符合GB 8076及JC4 76的規定。4 其它材料JC/T 986- 2005應符合相關標準要求。鞍山灌漿料使用方法1. 基礎處理清掃設備基礎表面,不得有碎石、浮漿、灰塵、油污和脫模劑等雜物。灌漿前24h,設備基礎表面應充分濕潤。灌漿前1h,應吸干積水。2. 確定灌漿方式根據設備機座的實際情況,選擇相應的灌漿方式,由于CGM具有很好的流動性能,一般情況下,用"自重法灌漿"即可,即將漿料直接自模板口灌入,完全依靠漿料自重自行流平并填充整個灌注空間;若灌注面積很大、結構特別復雜或空間很小而距離很遠時,可采用"高位漏斗法灌漿"或"壓力法灌漿"進行灌漿,以確保漿料能充分填充各個角落。3. 支模根據確定的灌漿方式和灌漿施工圖支設模板,模板定位標高應高出設備底座上表面至少50mm,模板必須支設嚴密、穩固,以防松動、漏漿。4. 鞍山灌漿料的攪拌按產品合格證上的水料比確定加水量,拌和用水應采用飲用水,水溫以5~40℃為宜,可采用機械或人工攪拌。采用機械攪拌時,攪拌時間一般為1~2分鐘。采用人工攪拌時,宜先加入2/3的用水量攪拌2分鐘,其后加入剩余用水量繼續攪拌至均勻。5. 灌漿6、鞍山灌漿料注意事項1).漿料應從一側灌入,直至另一側溢出為止,以利于排出設備機座與混凝土基礎之間的空氣,使灌漿充實,不得從四側同時進行灌漿。2).灌漿開始后,必須連續進行,不能間斷,并應盡可能縮短灌漿時間。3).在灌漿過程中不宜振搗,必要時可用竹板條等進行拉動導流。4).每次灌漿層厚度不宜超過100mm。5).較長設備或軌道基礎的灌漿,應采用分段施工。每段長度以10m為宜。6).灌漿過程中如發現表面有泌水現象,可布撒少量CGM干料,吸干水份。7)對灌漿層厚度大于1000mm大體積的設備基礎灌漿時,可在攪拌灌漿料時按總量比1:1加入0.5mm石子,但需經試驗確定其可灌性是否能達到要求。8).設備基礎灌漿完畢后,要剔除的部分應在灌漿層終凝前進行處理。9).在灌漿施工過程中直至脫模前,應避免灌漿層受到振動和碰撞,以免損壞未結硬的灌漿層。10)模板與設備底座的水平距離應控制在100mm左右,以利于灌漿施工。11)灌漿中如出現跑漿現象,應及時處理。12)當設備基礎灌漿量較大時,應采用機械攪拌方式,以保證灌漿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