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防沉降雨水井蓋技術要求一、功能要求:盤錦球墨鑄鐵井蓋平入式雨水收集口彈性自鎖篦井框蓋用途:適用于車行道兩側側石右邊平入式雨水收集口。功能要求:具有彈性自鎖、防盜、、排水、防滑便利等性能,使用的原材料為球墨鑄鐵,帶有預制 C40 砼座。二、主要技術參數:球墨鑄鐵平入式雨水收集口彈性自鎖篦井框蓋1.適用球墨鑄鐵平入式雨水收集口彈性自鎖篦井框蓋:格柵-600*400. 支座-750*500*80 凈開口 600*350*700mm;2.所使用的原材料應為球墨鑄鐵,自鎖性能達到防盜、防跳動、防震動、防位移及支座撞擊發岀的響聲,其抗拉強度應大于 500-1100N/mm、延伸率為 2-15%、除此之外還應符合 QT500-7/歐標 GGG40-50 的規定;3.承壓能力應 ≥250 kN;4.井蓋與支座間的縫寬 a:4mm≤a≤10mm;5.井支座支承面的寬度應 ≥20mm;6.井蓋的嵌入深度應不小于 40mm;7.井蓋表面應有凸起高度應不小于 3mm;8.井蓋與支座表面應鑄造平整、光滑。不得有裂紋以及有影響檢查井蓋使用性能的冷隔、縮松等缺陷。不得補焊;9.井蓋與支座裝配結構尺寸應符合 GB/T 6414-1999 的要求。其公差等級應不低于 GB/T 6414-1999 CT10 的規定并保證井蓋與支座互換性;10.井蓋接觸面與支座支承面應進行機加工,保證井蓋與支座接觸平穩,預制的鋼纖維砼基座強度應不小于 C40;11. 井蓋上應根據采購人要求清晰標明字樣、圖形;12. 除上述各項指標外競標產品還應達到《鑄鐵檢查井蓋》;(CJ/T3012-1993)、歐盟 EN124 規定的其他要求;在地下管線位置上每隔一定距離修建的豎井。主要供檢修管道,污泥及用于連接不同方向、不同高度的管線使用。 3.2支座 固定于檢查井井口的部分,用于安裝井蓋。 3.3井蓋 位于檢查井井口頂部未固定部分,分圓形和正方形。井蓋表面應設有防滑花紋。底面是平面的稱板式井蓋,底面加肋的稱帶肋井蓋。其功能是封閉檢查井口,需要時能夠開啟。 3.4嵌入深度 支座支承面至支座頂面的高度。 3.5縫寬 支座與井蓋之間的間隙。 3.6井蓋擱置面寬 井蓋擱置在支座上的部位。 3.7支座支承面寬 支承井蓋的支座平面。 3.8檢查井蓋凈寬 支座孔口的 孔徑,即井口尺寸,俗稱清掃口尺寸。 3.9井蓋擱置高度 井蓋擱置面部位的高度。 3.10鋼箍 井蓋鋼箍可用鋼板制作,也可用鑄件。垂直高度等于井蓋擱置高度,外包井蓋四周,其錐度宜為1:10,其外形為圓臺或棱臺形。 3.11柔性和鋼性接觸 當井蓋擱置面上有橡膠避震圈,通過它擱置在支座支承面上的稱柔性接觸;盤錦當井蓋擱置面上無橡膠避震圈,直接擱置在支座支承面上的稱剛性接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