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指路牌路柱式一般有單柱式交通標志桿、多柱式交通標志桿。 柱式標志之內邊緣不應侵入道路建筑限界,一般距車行道或人行道的外側邊緣或土路肩不小于25cm。 交通指路牌板下緣距路面的高度一般為150cm~250cm。設置在小型車比例較大的城市道路時,下緣距地面的高度可根據實際情況見效,但不宜小于120cm。 云南路燈箱設置在有行人、非機動車的路側時,設置高度應大于180cm。 單柱式交通指路牌桿是標志板安裝在一根立柱上,適用于中、小型尺寸的警告、禁令、指示標志和小型指路標志。 多柱式交通指路牌是標志板安裝在兩根及兩根以上立柱上,是適用于長方形的指示或指路標志。 懸臂式交通指路牌--F型交通標志桿、T型交通標志桿。 懸臂式交通指路牌是標志板安裝于懸臂上,標志下緣離地面的高度應大于該道路規定的凈空高度。

顧名思義云南路燈箱的本質在于它的功用性。經過藝術設計的路燈箱雖然具有觀賞價值,但路牌主要不是為了供人觀賞,而是為了實用。道路指路牌是人們進行生產 活動、社會活動必不可少的直觀工具。很多標志標牌有為人類共用的,如公共場所標識、交通標識、標識、操作標識等。 云南路燈箱較突出的特點是各具獨特面貌,易于識別,顯示事物自身特征,標示事物間不同的意義,區別與歸屬是路的主要功能。各種標識直接關系到單位乃至個人的根本利益,決不能相互雷同、混淆,以免造成錯覺。因此各種云南路燈箱指示牌必須特征鮮明,令人一眼即可識別,并過目不忘。顯著是路又一重要特點,除隱形標牌外,絕大多數標識的設置就是要引起人們注意。因此色彩強烈醒目、圖形簡練清晰,是戶外路通常具有的特征。

公共環境中的云南路燈箱并不是僅僅作為一個單體而存在,其設計領域涉及到城市規劃、建筑園林設計、空間設計以及景觀設計等諸多方面。因公共環境會隨著自然環境與社會的變化而變化,云南路燈箱設計就會呈現多元化的發展趨勢。戶外路燈箱設計可以以環境作為依托隨心所欲地自由創作,一定要考慮與整體環境的協調性。它要兼備環境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和自身附有個性化視覺差異以引起人們注意的雙重效果。換句話說,云南路燈箱指路牌設計受到區域環境風格、建筑類別、空間布局等的制約,其本身的風格、尺度、色彩、材料、比例、位置等個性化單體特質則將成為人們的視覺中心點。 顏色和字體 1、路上部路名、方向漢字為藍底或綠底白字,字體為黑體,字體為Arial體。 2、路下部路名、方向字母為白底黑字,字體為Arial體。 3、根據民政部相關規定:綠色為南北走向,藍色為東西走向。 4、字體要求(注:字體高度單位:mm)

云南路燈箱設計應遵循以下三點: 一、先進性 在云南路燈箱上體現先進性,并不是很難的事情,利用現代技術就能輕易實現云南路燈箱的制作,先進性是在實用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建立的。目前的城市建設中都是朝著國際化都市的方向發展的,所以與城市建設相適應的云南路燈箱標牌,也應該實現同步發展。 二、實用性 實用性實際上是通過工藝的制作,滿足現實中使用的條件。使用條件是多方面的,不同類型的云南路燈箱,會隨著使用場合的變化而發生變化。對于戶外的云南路燈箱,在工藝設計中,就要著重考慮到戶外的環境會對云南路燈箱所造成的影響,比如物理環境、紫外線的照射以及耐候性等多方面的因素。 三、科學性 所謂科學性主要是指“因地制宜”,任何一種工藝在某一個領域的應用,都是要有科學的依據的,也倒也符合實用性的原則,但是一旦用錯了方式,原本科學的內在就會徹底消失,不但不會顯示出科學性,反而會暴露出對工藝認識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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