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下作業管理
1、所有潛水作業人員必須攜帶,交通部潛水打撈管理委員會頒發的有效(潛水員)方可進行潛水作業。
2、潛水作業前,應給潛水員適當的休息時間,深潛水間隔時間一般規定在一次潛水完畢后24小時以上。
3、潛水作業前,潛水人員不得暴飲暴食和劇烈運動,任務要明確清楚潛水作業的實際情況(多開會多商議)。
4、潛水員著裝完畢后,經潛水領隊的準許后方可下水,不得私自潛水作業和違規規定作業。
5、進行水下作業時,要與水面電話員時刻保持聯系,隨時報告水下實際情況,服從水上人員安排。
6、潛水員水下遇到突發事件時要向水面電話員及時匯報,并及時出水。
7、潛水作業結束后,潛水員要注意休息,上來要和領導及時匯報水下作業情況,以便下一班潛水員繼續合理工作。
8、潛水作業期間要多觀察天氣和水流情況,確保的條件下潛水作業。
當水面風力小于6級,作業點水流流速小于0.1^}0.3m/s時,方可進行作業。水下切割前應查明被切割件的性質和結構特點,弄清作業對象內是否存有易燃,易和有毒物質。對可能墜落,倒塌物體要適當固定,尤其水下切割時應特別注意,防止砸傷或損傷供氣管及電纜。下潛前,在水上,應對切割設備及工具,潛水裝具,供氣管和電纜,通訊聯絡工具等的絕緣,水密,工藝性能進行檢查試驗。氧氣膠管要用1.5倍工作壓力的蒸汽或熱水清洗,膠管內外不得粘附油脂。氣管與電纜應每隔.5m捆扎牢固,以免相互絞纏。入水下潛后,應及時整理好供氣管,電纜和信號繩等,使其處于位置,以免損壞。在作業點上方,半徑相當于水深的區域內,不得同時進行其它作業。因水下操作過程中會有未燃盡氣體或有毒氣體逸出并上浮至水面,水上人員應有防火準備措施,并應將供氣泵置于上風處,以防著火或水下人員吸入有毒氣體中毒。
打撈隊萬事俱備就可以進行掛鉤,潛水人員全部撤離水下位置,現場甲板上只需要1-2名負責指揮的人員現場指揮起吊事項。沉船緩慢起吊露出水面時,打撈隊長安排現場工作人員,搬抽水泵抽機艙和大貨艙里面的水,抽到船體能自浮,再繼續清理沉船上的淤泥及障礙物,如看見船體有破損,立刻部署潛水員從船體外部向內進行水下堵漏,能夠讓沉船到達就近的船廠上岸維修。打撈沉船有時候大型浮吊船無法進入的小河小溝,船沉了怎么辦?不可能不要了吧!一艘船可能就是一個家庭或幾個家經濟來源可能還背負了很多!打撈隊針對小河小溝也可以進行打撈。
打撈隊公司從事潛水服務以來,堅持以人為本,誠信經營,憑借效率贏得客戶的信賴和選擇。公司堅持“用誠心換您心、穩抓潛水作業質量求,以創新服務謀發展。水下打撈要做到穩妥可靠,水下打撈的操作過程中有很多未知因素,依據這些未知因素的特點,多準備備用打撈方案,做的隨機應變、不忙不慌、生產,水下打撈是一項多人協作配合的項目,包括了人員,水深,潛水等相關層次進行。水下打撈的全體工作人員要有嚴謹的工作態度,仔細的作業好每個環節。水下打撈工程過程中如果出現突況時,要從整個方面去考慮制定打撈計劃,要對原本制定的計劃必要的做出調整和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