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下作業的操作事項:
1、安排組員正確迅速地對潛水事端進行搶救和處理。
2、負責準確地填寫潛水日記。
3、常常查看下潛人員的供氣量及氣壓狀況,守時問詢潛水員的片面感覺,了解其工作進展狀況。
4、隨時留意調查潛水地點的周圍環境改變,及時采納必要的相應措施。
5、組長下潛時,指派另一人承擔上述各項責任。
6、潛水員下水工作前需仔細查看潛水裝備和器件,承認無問題方可下水工作。
7、潛水員在水下工作時,嚴禁解脫信號繩,挪做它用。
8、潛水員在水下安裝工作中,有必要待構件停穩靠實后,方能進入工作點。坡面安裝應從上坡挨近構件。摘鉤后需潛水員脫離工作面后,方可告訴水面指揮起鉤。
9、潛水員有必要嚴格執行水面電話員的指令。遇有險情或毛病,應立即告訴水面電話員,一起堅持冷靜,設法自救或等候水面派潛水員協作挽救。
對儲油罐、油管、儲氣罐和密閉容器等進行衢州水下切割時,必須遵守燃料容器焊補的技術要求。其他物件在焊割前也要徹底檢查,并內部的可燃易爆物質;
割炬點火可以在水上點燃帶入水下,或帶點火器在水下點火,前者帶火下沉時,特別在越過障礙時,一不留神有被火焰燒傷或燒壞潛水裝置的危險,在水下點火易發生回火和未燃氣體數量增多,同樣有爆炸的危險,應引起注意;
要慎重考慮切割位置和方向, 先從距離水面 近的部位著手,向下割。
在水下操作時,如焊工不慎跌倒或氣瓶用完更換新瓶時,常因供氣壓力低于割炬所處的水壓力而失去平衡,這時極易發生回火。
水下打撈物品主要準備工作有以下幾種:
1、水下勘探:在起吊前,做好打撈物的勘探工作是準備事項的步。施工單位應責成專業潛水員對水下施工環境,流速和水溫進行詳細記錄。同時,將可以固定起吊線部位仔細查看并做好標記。
2、打撈物品噸位。在進行詳細的勘探后,根據物品噸位和水下受力條件計算出將要使用的起吊船重量和起吊設備規格。同時將起吊線固定在事先標記好的部位上,并檢查它的牢固程度。同時,再次確認起吊船的起吊噸位和條件,并經過相關責任人的再三檢查與確定。
3、工作環境:將打撈物固定好以后,起吊時還要配合當時的風力、風向和浪高以及天氣狀況等客觀因素。在雨天或風浪較高的環境下切勿起吊以免發生水下工作不穩的狀況。
4、打撈方法:在打撈時要根據打撈的對象的不同而選擇不同的方法,通常情況下沉船起吊和物品起吊方法都有所不同。施工單位應根據打撈物的不同制定不同的方案。
5、人員和:在做好以上幾種準備之后,還應該根據打撈工作選擇適合的潛水人員和岸上工作人員。同時檢查潛水設備和起吊設備是否完善正常,并重申操作規范。
對在洪災中溺水者的排查,應重點排查水上堆積物,河床兩邊;或是安排沿河兩岸的居民幫其留意,發現溺水者及時報警;
發現溺水者后,其還有生命跡象,應及時開展救護工作,如沒有意識,馬上進行心肺復蘇或是緊急供氧并通知120;家屬如果在條件準許的情況下備一些白酒或是酒精之類的消毒物品,隨時為溺水者或是救援人員消毒使用;
如發現溺水者已無生命跡象,隊友禁止使用手直接與溺水者接觸,應使用手套;禁止使用手在水流中直接拖行溺水者;應采用繩索活結拖行;將溺水者到河床邊后,交溺水者家屬或警方處置;如警方不在現場的,應撥打110,通知警方到達現場,將溺水者移交給警方處置;
溺水救助任務完成后,為體現對溺水死亡者的尊重,海鑫水下潛水救援打撈部參加隊員向其遺體默哀后,方可收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