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01-26 21:29:57 瀏覽次數:11 公司名稱:濟南 集貫工程造價咨詢公司有限公司
產品參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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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價格 | 999/套 |
發貨期限 | 24小時編制各類工程預決算 |
供貨總量 | 5套 |
運費說明 | 電議 |
最小起訂 | 3套 |
產品品牌 | 集貫工程造價咨詢 |
產品產地 | 承接全國業務 |
工程預算審查結算工程量計算的準確性。根據經過多部門竣工驗收而終確認的工程量和工程量計算規則,審查結算工程量的計算。工程量計算的是否準確直接影響著分包工程的計價。因此,在審查工作量時應正確劃分項目,按照施工圖的設計說明和 規定的計算規則計算,實事求是的反映真實工程量。審查定額子目套用和費率計取的正確性。首先,檢查子目列項的名稱、規格、計量單位與地區估價表是否一致,定額換算是否準確;其次,查看定額所列工程內容,檢查套用的定額是否重復、高套或錯套。審查取費標準或綜合單價及費率與分包工程合同價格條款約定是否相符,綜合費率是否準確,綜合單價是否正確,套用綜合單價的工程內容是否重復、交叉、錯列。
至于指定基建材料、指定材料供貨商,如果在合同中已經明確,也無可厚非。如果在合同中沒有加以明確,施工單位又加以認可的話,也不必大驚小怪。不過,一般施工單位心中總是不是很愿意,畢竟材料占了東營工程預算的60%-70%,其中的利潤自然可觀。一個是東營工程預算單位自己采購的確可以降低成本,另一個有時施工單位采購的材料的確不過關,如果在合同中沒有對于品牌、型號、材質加以明確的話,施工單位采購進來的材料一般都不是很好的。東營工程預算單位對這方面加以控制的話也可以理解。因為結算時一般以信息價和市場價調整,而信息價的利潤幅度還是又的,市場價又難以把握,就象該文作者自己說的那樣,所以東營工程預算單位此舉說是控制成本也可以理解。作者把這些都看成時不正常的舉動,未免太偏頗了。材料成本難以確定。現階段建筑材料市場不規范,價格混亂。材料材質相同,價格不同;產地不同,價格不同;渠道不同,價格不同。市場價格差異懸殊,我們在審計過程中感覺到材料實際價格無法核實,成本難以測定。即使是審核其原始購貨發票,也由于外部建筑材料市場的混亂使得真偽難辨,況且回扣與折扣普遍,幅度不同,更增加其難度。這個和上面我說的那樣,市場上的價格實在時難以控制。所以東營工程預算單位又的才會采取指定或甲供。你審計部門整天進行審計,和市場價格打交道都難以測定,為什么不能站在東營工程預算方的角度看問題吶?
東營工程預算與施工方案要相互統一,施工方案是預算編制的必要依據,預算反過來又指導調整施工方案,兩者是相互聯系的統一體,不可分離編制。施工方案的編制應考慮在滿足施工要求的前提下,盡量使報價的水平接近市場的總體水平。在編制時,要多考慮幾個可行的方案,然后對各個方案分別進行技術經濟分析,選擇其中造價完善、造價經濟、造價合理的方案,同時考慮其它投標人會采用類似施工方法的可能性,通過比較獲得造價后的方案。在投標中,不能出現一些偏離市場一般做法的獨特施工方案,這樣的方案在市場競爭中是行不通的。將部分費用的項目抽取歸類于預備費用中時,在進行清單其他項目的單價分析時,要將該部分的費用正確選擇定額及費用標準。在編制預算的時候,一定要以行業定額為依據進行,由于定額是結合各行業、各地區工程特點,經專家測定、歸納總結出來的,具有綜合考慮工、料、機消耗水平的特點,是本行業或地區工程造價測定的法定性依據。在選定定額以后,就需要確定有關的費用,費用的選定也要根據當地的有關文件規定進行選取,不宜隨意增減費用項目。特別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招標文件的清單已扣除,否則會造成該項費用的重復計算,虛增造價。
建筑工程項目周期長、上下游供應商數量眾多,涉及崗位和人員冗雜,資金周轉往往存在記錄缺失、信息片面、混亂使用等問題。建筑企業東營工程預算對項目開工前、施工中和竣工后的所有收支進行審計,記錄每一筆資金的來源、流向和相關責任人,嚴格審核整個工期的資金流轉情況,及時識別資金風險,約束和監督企業自身經濟行為,是保證建筑工程項目按時優質交付的關鍵所在。在激烈的市場競爭環境下,建筑企業要求得生存和發展,必須建立一個貫徹企業 管理層方針和策略的內在制約機制。規范的建筑東營工程預算涵蓋工程設計審計、招投標審計、合同簽訂審計、施工審計和竣工審計,有著完善的審計法規體系,信息化程度不斷提高,能適應建筑企業不斷變化的內部審計需求,保障企業正常的經營活動,實現資金風險小化、經濟效益 化的目標,為企業后續決策提供原始資料。東營工程預算在核實東營工程預算,指導建筑項目投資中有不可估量的價值,重視東營工程預算的規范化東營工程預算,是規范項目管理的必要舉措,能引導建筑企業深化內部改革,持續改進生產技術和管理流程,挖掘企業發展潛力,樹立自己的核心競爭力。建筑東營工程預算應涉及從項目立項到竣工的全過程,對項目實施期內的每一筆資金都進行記錄、審核,用包含事前、事中、事后的動態實時審計工作保障工程質量。當前,我國建筑企業雖已普遍意識到東營工程預算的重要性,但相關認識不,割裂審計內容,忽視全過程跟蹤審計,使得審計變成事后懲處和補救。事后審計無法準確識別項目前中期風險,往往發現錯誤后才進行查漏補缺,加重建筑企業的損失,審計部門將審計結果作為處罰的主要依據,常常提出強制性整改要求,容易讓企業對審計工作產生不滿情緒,降低企業對東營工程預算的認可度和配合度[1]。時效性是建筑東營工程預算的基礎特性,由于事前審計和事中審計弱化,各項審計工作無法及時落實,審計結果欠缺準確性,容易在合同簽訂、招投標等環節集中爆發風險。